回帖:第五章阴历、阳历和农历
人们编制历法,决定每一日在无限的时间长河中的确切位置,使任何日期能够与别的日期区别开来,以便记录各种事件发生的次序;人们也根据历法预告未来寒暑的时间或月相变化的情况,以便更好的安排生产或举行节日的纪念活动。因此,任何一种具体的历法,都必须明确规定起始点,也就是开始计算的年代,这叫“纪元”,也要规定一年的开端,这叫“岁首”。还要规定每年所含的日数,如何划分月份,每月有多少天等等。粗看起来,这些问题好象都很简单。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历史上,有的国家因为历法不完善而出现了纪年的混乱现象。那么历法问题的复杂性在那里呢?我们已知道,一个朔望月平均是29.5306日,它不是日的整倍数;一个回归年等于365.2422日或12.3683个朔望月,既不是日的整倍数,又不是月的整倍数,即日、月、年之间并没有最大的公约数。我们不能用它们之中的一个量十分简单地表示另一个量,这就给编制历法带来了困难。理想的历法应该使用方便,并且容易记忆,历年的平均长度等于回归年,历月的平均长度等于朔望月。可是实际上无法达到这些要求,在适当长的时间内,平均历年或平均历月不可能与回归年或朔望月完全相等,总要有些零数,这个零数虽然不很大,但如果处理不当,长期积累下去就会破坏月份与季节的对应关系或日期与月相的一致性,到了一定的时候,“霜叶红于二月花”的名句要改成“霜叶红于八月花”了。而八月十五过中秋节又可能移到二月初一了。使用这种寒暑倒置,朔望失常的历法,我们一定会感到很不习惯,也极不方便。
虽然如此,人们总还是想尽办法,根据日、月、年之间的实际关系,进行适当的调整与安排,以使日序的进行既能符合与自然现象的节拍,又能适应人类的生活规律。在历史上,由于对日、月、年处理方法的不同,在世界各地有过千差万别的各种各样历法,但归纳起来,不外乎三种,即阴历、阳历和阴阳历。
第一节阴历
阴历,它是根据月亮圆缺周期制定的。月亮又叫太阴,所以这种历法叫做太阴历,简称为阴历。它的典型代表就是伊斯兰教的阴历,它的每一个历月都近似等于朔望月,每月的任何日期都含有一定的月相意义。它的历年是参照回归年长度决定的,也取十二个历月作为一个历年,但这样的历年实际与回归年没有关系,仅仅是比历月更长的时间单位而已。由于它的历年比回归年短,所以季节逐年推迟,和农业生产的的时间逐渐脱节。根据阴历的月份和日期,我们无法知道是春、是夏、是秋还是冬,却可以马上知道是新月还是满月,是上弦还是下弦等月相变化情况。

